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一章 立案第一百零七条已修改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一百零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