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章 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第十八条已修改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