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