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章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三条有效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