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第二节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第四十七条有效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