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有效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