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三条已修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