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五条已修改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