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 建筑许可/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七条已修改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