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二十七条有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保护规划未能有效实施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