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二十一条有效相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形式和内涵在两个以上地区均保持完整的,可以同时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6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