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