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