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伤保险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