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第十条已修改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