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