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