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二章 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第十四条有效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的威胁消除后,应当按照决定实施国防动员的权限和程序解除国防动员的实施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