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第十一条有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和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对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