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八十条已废止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