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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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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十八条

已废止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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