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八条已废止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