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章 损害赔偿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