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