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第四十一条已修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