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 促进就业第十条已修改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