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有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