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章 待遇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