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五章 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矿山企业,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应当要求矿山企业立即处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