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十七条有效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