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应当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禁止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

集体矿山企业必须测绘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