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