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九章 渎职罪第四百一十条已修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百零九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