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第三百三十一条已修改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三百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