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三百二十九条已修改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三百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