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第三百一十条已修改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三百零九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