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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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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二条

已修改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

第二百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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