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四十六条已修改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百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