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二百二十六条已修改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百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