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条

已修改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