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