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归侨、侨眷就业给予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