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国家和社会对在国防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