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七章 国防教育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