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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章 武装力量

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应当适应现代战争的要求,加强军事训练,开展政治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提高战斗力。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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