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四章 厂长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厂长在领导企业完成计划、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由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