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已废止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当充分发挥青年职工、女职工和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