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第七十五条已废止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