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章 法人/第二节 企业法人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