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一百四十六条已废止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一百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七条